跟日本人学一招,楼越老越吃香

东京足立区一栋建于1980年代的515户公寓楼,正以颠覆性方式改写了老旧住宅的命运。

面对物价飞涨与人口老龄化,居民通过自治会统一电力合约、延长保险周期、盘活停车场资源,不仅实现年均1670万日元(约80万人民币)的收支优化,更将修缮基金积累至15亿日元,甚至自建健身房与KTV提升资产价值。

物价高涨、老龄化严重、管理费持续上升的大背景下,这栋颇具岁月感的商品房公寓通过住户自治,成功实现“节流与增收”的双重奇迹。515户住民一致同意统一电力合约,年省520万日元;保险合同从1年改为10年,又省下350万;再将停车位对外出租,年收800万,形成稳定现金流。同时,自治会还投入1200万改善居住体验,建设健身房与KTV,实现生活质量与资产价值的双提升。目前,公寓每坪价格已从150万飙升至300万,修缮储备金仍有15亿。这不仅是一次成本控制,更是一种以居民为核心、融合经营思维的城市住宅再生样本。

早间新闻在今年4月3日发布的这则新闻背后,折射出中日两国住宅文化中社区治理体系的深层分野——当日本自治会成为社区增值引擎时,中国业委会却深陷”成立率不足30%、正常运转率低于10%”的困境。这种反差指向一个根本命题:社区自治的种子,需要怎样的制度土壤?

日本公寓自治会的核心权力来源于《区分所有法》赋予的强制执行力。该法案规定,超过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即可实施重大改造决议,拒缴管理费的业主将面临房产被查封的风险。足立区案例中,住户之所以能快速达成电力合约统一、保险周期延长等决策,正是法律强制力与集体协商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种制度优势体现在“三位一体”治理架构:由业主组成的自治会负责决策,专业管理公司执行日常事务,第三方监督机构审核资金流向。这种模式使居民既能掌控社区发展方向,又能避免专业性不足的风险。

反观中国住宅小区,业委会面临的是一场系统性失灵。住建部2022年数据显示,全国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35%,且超过半数处于“盖章工具人”状态——只管章、不管事,引得业主怨声载道。

最尴尬的是,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需接受街道办指导,但未赋予其法人地位。这种模糊定位导致业委会无法开设独立账户,更遑论像日本自治会那样持有15亿修缮基金。北京律协的调查显示,68%物业纠纷源于维修资金使用僵局。

从种种对比不难看出,日本自治会模式在中国现阶段很难复制,究其根本在于,这种模式是深深根植于日本特有的“町内会”传统,这种起源于江户时代的基层自治组织,经过战后民主化改造,形成了独特的公共参与文化。大到一条街道,小到一个公寓楼,“专业自治”成为日本标签。

但即便如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可以从日本自治会模式借鉴一些作法。例如,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参照日本模式改为“社区公积金”,由业主自治组织统筹增值运营,这或许能从根本上解决“有钱不能用、要用不会管”的悖论。

在人口结构剧变与资产价值重构的时代,社区早已超越物理空间概念,成为现代人最重要的社会资本。日本老旧公寓的价值重生证明,真正的资产增值密码不是区位与装潢,而是制度设计能否激活居民的主体性。

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什么日本房产成为海外投资者的首选——建筑硬件的优势,软件装饰的特点,再加上完善体制的加持,保值升值毋庸置疑。(作者系涉日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