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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谈廿四史(11):汉景帝掀开中国打屁股历史新篇章
——读《史记》卷十一《孝景本纪》随笔
作者:蒋丰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发布时间:5/17/2020 7:27:10 PM
 

读《史记》卷十一《孝景本纪》,也就是汉景帝的历史,会有一种平淡、乏味、无趣的感觉,与司马迁《史记》卷一到卷十里面那种跌宕起伏、矛盾丛生、化险为夷、出人意外的历史大场面相比,我甚至怀疑这还是不是司马迁的手笔?可是,考虑到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的时代,也就是汉景帝儿子的年代,司马迁又曾被汉武帝处以的“宫刑”夺去了男人的生命之根,他写汉武帝父亲——汉景帝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很多的顾虑,甚至手都会颤抖的。史学家所追求的“秉笔直书”,在这里显得异常的苍白。再看看《孝景本纪》里面,司马迁对汉景帝没有一句负面的评价,没有叙述过一件有损汉景帝光辉形象的事情,就更可以感受到敢于写当代史的司马迁在“自身生存”与“历史真实”面前,选择的是前者。毕竟,活下来才是胜利。

是狐狸,总会露出马脚的。尽管司马迁在《孝景本纪》中采用的是“歌德笔法”,但如果读一读《史记》其他一些人物的传记,就会发现司马迁把对汉景帝的批评化整为零地分散其中了。这样,在“送审”的时候,很容易逃脱“法眼”。也可以这样说,司马迁用这样的笔法成功“闯关”。至于哪些人物传记里面可以看到汉景帝的“负面”事情,我就留在后面再写了。

这里,我只写一件并非司马迁在《史记》而是班固在《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中记载的汉景帝的事情,那就是他在位的中六年(公元前144年)继续推行其父汉文帝在位时候的刑罚改革,明确规定了“笞刑”——打屁股的规定。在此之前,秦汉的笞刑都是笞打脊背,很容易把人活活地打死。汉景帝时,制定《箠令》,明文规定“当笞者,笞臀”,也就是规定了具体挨打的部位——只能是屁股。同时,在刑罚道具上也做出规定:“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在施行笞刑的过程中,要求“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对“笞刑”的数量,也是“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其实,早在汉景帝即位的第一年,就曾经对笞刑做过改革。他认为“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当时,做了一些数量上的调整,“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越往后,减幅越低。5年以后, 汉景帝觉得这种刑罚改革还有问题,“犹尚不全”,有的挨打的人,“或至死而笞未毕”,因此首先从指导思想上进行调整,规定“笞者,所以教也”,也就是说施行笞刑,目的是为了进行教育,而不是要把人打死。

正因为这样,汉景帝的刑罚改革,给中国封建社会的打屁股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从此以后,“笞者得全”,屁股遭受笞打后也能够活下来了。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2020年4月17日写于日本东京“丰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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