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外国制裁法》,国家主席当天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本媒体惊呼“神速”,称这是中国意在“反抗”欧美国家的制裁。
不错,这部法律重点就在“反”字上。中国希望凭此反制、反击、反对外国不断对中国搞的“单边制裁”。近年来,西方对中国搞的什么“贸易战”、“科技战”,最后都是走制裁之路。中国已经到了不得不绝地反击的地步。中国历史上曾有一句话叫做“天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现在,处于百年未遇的国际格局剧变之中,“美(国)逼华反,华不得不反”。中国的这种“反”,是要用欧美国家能够听得懂的语言、能够看得清的法律工具,来进行反制、反击、反对。与其说这是中国“法律箱”中多了一个工具,不如说这个中国“法律库”多了一种自卫的锐利武器。
西方国家每每对中国进行制裁的时候,都是动辄搬出他们的法律,偶尔还会做出一副十分无奈的丑态,表示这是基于法律而进行的制裁。而此次中国制定《反制裁法》,其原则之一就是“坚持急用先行,根据实践和形势需要,采取专项立法形式,增强反外国制裁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现实前,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在时间上,不再等待拖延;在对象上,锁定明确清晰。这种敢于并且善于在国际舞台上进行法律斗争,应该是开放中国的一大进步。
未来欧美国家与中国的交往,不应在“越级电话”上下功夫,而应在学习中国法律上多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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