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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K即将全面收费,这次谁也逃不掉?
作者:颜丹丹  来源:日本华侨报  发布时间:5/26/2022 12:26:02 PM
 

时至今日,网络资讯铺天盖地,但对于很多人来说,电视依然是主要的信息来源。随之而来的,便是收费问题。在日本生活的人们,不论是日本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有固定住所,都有被NHK“打扰”的经历。甚至不少人在乔迁之后,开门接待的第一位访客便是NHK的工作人员。而他们拜访的目的也很明确,那就是收取“收视费”。

NHK是NIPPON HOSO KYOKAI(日本放送协会)的首字母缩写。与日本民间的广播电视台不同,NHK成立于1950年6月1日,其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日本的《广播电视法》,也是由日本总务省直接管辖的特殊法人,甚至其预算支出都需要国会予以批准,可见其地位和背景之强大。也正因如此,作为NHK运营经费主要来源的“收视费”,便成为民间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

根据《广播电视法》,只要安装了能够接收NHK信号的设备,例如电视,就得承担付费义务。至于是否真的使用,则在所不问。例如,在日本居住的华人华侨搬家后安装了电视,但随即离开日本回到中国或去海外其他国家,在此期间电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即便如此,也是需要给NHK付费的。现实中,也确实不乏这种情况。回国探亲数月,重返日本后,在信箱里发现来自NHK签约通知书的华侨华人应该不在少数。

但如果安装的设备不是以收视为目的,或者仅用于接收广播信号,则不需要给NHK付费。例如,虽然购买了电视机,但不是以看电视为目的,也未连接收视设备,仅仅是作为显示器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是NHK的用户。

根据NHK的统计,截止2019年已经签约的家庭有4,609万户,其中已经支付收视费的为3,769万户,缴费率为81.8%。之所以有20%的比例没有缴纳收视费,根本原因在于NHK没有处罚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是民间对于NHK强制签约有所抵触。

很多人认为,既然是民事合同,就应该本着“签约自由”的原则,而NHK却以送信敲门的方式强行签约、进而以此收费。这种方式有悖于宪法精神。此类争议在2017年12月6日尘埃落定,NHK获得了日本最高法庭的判决支持。

这起耗时持久、影响巨大的案件要追溯到2011年。东京都一名男子在2006年3月购买了电视并使用,在2011年9月突然收到NHK的签约通知书,男子拒绝付款。之后NHK提起了诉讼,要求该男子支付约20万日元的收视费。诉讼中,日本《广播电视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的“设置收视设备者必须与NHK签订收视合约”成为争议焦点。该男子认为,NHK强制签约收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签约自由”的民事权利,属于违宪。但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院审理均认为,收费制度“是为了不让NHK受到国家机构等的影响,要求广泛公平负担的机制”,第64条并不违宪。自此,NHK仿佛有了尚方宝剑。

为了更广泛地收取收视费,2022年6月21日起,NHK将联合日本邮局开展了一项“新业务”——向日本全体居民邮寄“督促状”,并附随合同书。这是一种撒网式的通知,对所有家里安了电视且尚未签约的家庭,进行新一轮的催促。在此也要提醒华人华侨们,谨防不法分子冒充NHK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盗窃等违法行为。(作者系在日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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