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明年一月份台湾选举的临近,台湾民众党拟将嫁到台湾30年的陆配徐春莺列入不分区“立委”名单,但不料民进党当局陆委会竟以所谓《“国籍”法》给予阻挡,并强词夺理称陆配欲担任公职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简言之,即使徐春莺被列入安全名单并当选民众党“立委”,亦受阻于法而无法就职。此事不仅引发岛内哗然,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更公开炮轰民进党此举是在搞“两国论”。
台湾民众党推选陆配徐春莺参选完全合法依规,由于徐已经出嫁台湾30年,根据以往惯例,完全有资格通过选举在台立法机构担任公职。然而陆委会却搬出《“国籍”法》第20条第4项条文规定宣称,“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在受国籍限制无法担任公职时,应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的程序,并在就职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但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均属于一国范畴,陆配在台湾设籍满10年可登记参选公职。以往也有陆配参选和从政的先例出现,并没有遭受指摘,如今民进党当局小题大做,企图以此扩大事态,这不仅是对陆配的歧视,更是借此公开搞“两国论”和“法理台独”。
“法理台独”始终是民进党“台独”分裂势力的最高目标,亦是完成“台独”分裂活动的必经阶段和最终确认方式,应被定义为以解构一个中国原则、完成台湾“国家化建构”为目标的法制度安排和法实践状态。就“法理台独”的实践样态而言,宪制形态、法律形态和国际法形态分别构成其核心、主体和外延表现形式。
自蔡英文上台执政以来近8年期间,民进党当局变本加厉推进“法理台独”进程,除抛出变相搞“两国论”的“两岸互不隶属”之外,还启动了一系列加固“台独”政治基础的法制举措,诸如“国安五法” “反渗透法”等;民进党当局更以“防泄密”、“强国安”为由严格限制两岸民众往来、违规加大刑法处罚与经济惩罚等。更为严重的是,为推动“两国论”法律化并强化“台湾国家化”的分裂功效,蔡英文悍然将所谓“中华民国双十国庆”篡改为“台湾国庆”(英文:Taiwan national day)。
由此可见,在民进党“台独”分裂势力的鼓噪下,并在外部势力的干涉与纵容下,“法理台独”已逐渐从一种政治思潮演变为民进党当局执政的政治行为和制度安排,并成为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最大威胁。
陆配徐春莺若在明年初当选民众党“立委”,而新“立委”报到及宣誓就职依惯例是在2024年2月1日举行,因在520之前仍是民进党执政,拒绝让她宣誓就职是极有可能的。若出现这种具体事态,就说明民进党当局把大陆当成“他国”,一旦进入法律层次,等于推翻两岸关系法律定位,否定现有的两岸一中、一国两区法制,这对两岸关系是极其危险的举动。
在岛内多方施压下,陆委会以强调“户籍与国籍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而否认其不是在搞“两国论”。对此,台湾学者赵建民表示,两岸并非国与国关系,“将国籍与户籍混为一谈的恰恰是陆委会”,应透过大法官解释争议。
两岸统一是历史大势,“法理台独”绝难得逞。(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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