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初期, 日本有一种站街女被称为“盼盼女郎”(亦写作“伴伴女郎”。日语是パンパンガール)。《日本国语大辞典》对“盼盼女郎”的释义是:“卖春妇。特指二战后为占领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但是,关于“盼盼女郎”这种称呼的由来,迄今却说法不一。
一说是源于法语“pimpant”(意为“娇艳、漂亮”);一说是士兵寻找娼妓敲门时发出“乓乓”的响声;一说是饥肠辘辘的日本女性用性服务换取パン(pan,面包,源于葡萄牙语),而按照神崎清的说法,“盼盼女郎”来自塞班岛。他在《盼盼语源考——塞班岛是发祥地》一文中指出,一战期间,日本水兵占领当时属于德国领的塞班岛后,要求当地女性提供性服务。他们一边拍手,一边叫“盼盼”,而“盼盼”是中文“抱抱”的讹误。日本兵在中国招妓时,就是这么叫的。一战后,塞班岛成为日本委任统治地,那里的人们俗称娼妓为“盼盼女郎”。1944年7月美军占领塞班岛后,“盼盼女郎”成为美军士兵用语并被带到了日本。
“盼盼女郎”之所以“为占领军提供性服务”,主要为了生存。由于战后食品和日用品供应短缺,占领军在日本专门设立了“军人服务社”(Post Exchange)
东京银座的和光百货店和松屋百货店大楼,以前就是最大的“军人服务社”。当时,“盼盼女郎”徘徊在美军基地周围,以自己的“肉体”换取驻日美军官兵的“肉罐”。
当时有一张拍摄于有乐町的“盼盼女郎”的照片,非常著名。照片上,一个“盼盼女郎”身着西式服装和裙子,穿着高跟鞋,烫着卷发,手里拿着一支烟。烫卷发在战时属于“敌国风俗”,被严加取缔,身着西服,则是她们为西洋人服务的标志。这张照片被冠以一首著名歌曲的标题《谁让我变成了这样的女人?》。
是啊,她为何变成“这样的女人”?1947年4月,日本电台播出了对一个“盼盼女郎”的采访录音。她说:“做盼盼女郎当然不好。但是战争给我们造成了灾难。我既没亲戚又没工作,让我怎么活?”是的,她怎么活?
令我想到“盼盼女郎”的是前几天读到的一则新闻。这则新闻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新闻说的是一个名牌大学的女生,自小品学兼优,学习刻苦。大三的时候,她父亲罹患了癌症,她的母亲因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离家而去。为了给父亲筹措数额惊人的医药费,她做了各种兼职。但是,她所挣得的钱和父亲高额医药费相比,只是杯水车薪。万般无奈之下,她毅然决定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变得不讲廉耻,拼命接客。只要能挣更多的钱,什么样的地方她都敢去,什么样的客人她都愿意接。她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一定要将爸爸的病治好!”在被警察抓住后,她对着警察哭喊:“别没收我的钱,那是我爸爸的医药费!”看到这里,我心头浮现出了《离骚》中的一句话:“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卖淫是非法的,毋庸置疑。为生存所迫万般无奈而卖淫,同样也是非法的。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卖淫是否存在某种“合理”性?因为,保障人权是对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要求。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这位女大学生为了筹措父亲的医疗费以便使父亲能够生存而卖淫。她违法了。但她博得无数网友同情的违法,是否“合乎情理”? 当“法理”和“情理”产生矛盾冲突时,仅仅按照法、理、情的顺序处理,真的恰当吗?(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日本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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