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哈罗德是酿酒厂的一名普通推销员,退休后和妻子居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日复一日。他以为他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
一天早晨,哈罗德收到了曾经一起工作的老友奎妮写来的一封信,奎妮告诉哈罗德她患了癌症,所以特意写信来向哈罗德告别。
哈罗德给奎妮写了回信,并出门准备投递到离家最近的邮筒。在朝邮筒走去时,哈罗德想起了一些往事,并由往事想到了自己的人生……就这样,若有所思的哈罗德,手里抓着那封准备寄出的回信,不断地朝下一个邮筒走去。在一个加油站,哈罗德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小女孩随口说了这么几句话,就打着哈欠回头去干活了,但哈罗德的内心却澎湃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渡过了大半生,他的生命似乎也将很快被尘埃湮没,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去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来借以清洗掉一些快要将自己湮没的尘埃,让自己回归一点本来面目。
哈罗德选择了步行。他原本只打算去离家最近的邮筒寄出一封信,但现在他走出了他所居住的城镇,穿越了森林,翻过了山岗,并将大海都抛到了身后。哈罗德一直走,一直走,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步行87天,全程627公里,终于仅靠双腿走到了老友奎妮的病榻前,与临终前的奎妮见了最后一面。
《一个人的朝圣》,由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写的一本畅销小说。3月初,在厦门机场候机的时候,我在候机厅的书店无意中遇到这本书,于是作为乘机读物购入行囊之中。
作者蕾秋•乔伊斯不愧是一位优秀的剧作家。整本书读下来,感觉并不像是读完了一本书,而像是看完了一场电影。随着每一枚书页的翻动,似乎都能看到主人公哈罗德一步又一步地就在自己的眼前不断朝前走。而往事,宛如绽放的花朵,它们曾经开败了,惨遭遗弃。但现在,它们在哈罗德流水般自然前行的脚步当中,忽然又回来了,仿佛像当年绽放时那样的鲜活,触手可及,令人心疼。
哈罗德在路上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银发绅士、外科医生、著名演员……还有骑自行车的母亲。他们平静的外表之下,是喜怒哀乐各自不同却又彼此相同的人生。哈罗德一直为自己的懦弱感到沮丧,但旅途中的种种邂逅,令他发现这个世界上,缺乏勇气的人并不止他一个。
哈罗德在路上想到个各种各样的事:被遗弃的童年、自杀的儿子、怨恨的妻子,还有老友奎妮……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曾经有过非常美好的时光,他们一见钟情,相爱并结婚。但现在他们甚至不再说话,成为彼此的陌生人。
哈罗德一步一步地不断朝前走,于是他发现:有许多事,他原以为很难,却其实是很容易的:例如徒步穿越英格兰这件事,他只是稍稍给内心追加了一点点信念,便成功办到了;而与此相反,有许多事,他原本以为不过是最简单的本能,但实际却很艰难:例如说话这件事,还例如爱。
哈罗德一步一步地朝前走,用高低不平的脚印,探求他曾经想成为的那个自己。尽管生命流逝,一切无法回头,但起码,那些在旅途中一点点复活的情绪和往事,带给了他尖锐的触痛,令他清晰地确认到自我的存在,令他生命的触角不再僵硬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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